2011年10月16日 星期日

【感觸】復仇

看著仇人(或有過節的人)姿態逍遙固然令人不爽,但假使讓你報了仇,不論把仇人搞到窮困潦倒、精神崩潰或肉體毀滅,心裡真的就會比較舒坦、痛快、平衡乃至平靜嗎?如果不會,何不尋求復仇以外的方式來讓自己比較舒坦、痛快、平衡乃至平靜一點。至於所謂「有仇不報=是非不分」的批評,我想不見得是有仇不報,可能只是不使用把仇人搞到窮困潦倒、精神崩潰或肉體毀滅的方式報仇罷了。好像沒做報仇的行為,卻彷彿獲得復仇的快慰。那是什麼?一切都不重要了,其實……。

附:
《三國志‧卷37‧法正傳》:「(法正)外統都畿,內為謀主。一湌之德,睚眦之怨,無不報復,擅殺毀傷己者數人。」
《李敖回憶錄》(台北:商周,1997年5月1日初版)頁461:「我做『善霸』,一生恩怨分明,有恩必報、有仇必報,絕不『算了』。我常說有仇不報的人就是忘恩負義的人,因為這種人是非不分明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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