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史資料從上游到下游分為四類:
1. 史料。
2. 專題論文:根據史料建構歷史事實,提出歷史解釋。散見各學術期刊。
3. 專題書籍:和專題論文沒有本質區別,只是獨立成冊,比較好找。要嘛是論文集,要嘛可以看作長篇論文。
4. 教科書:針對教學需要,整理專題論文和書籍的研究成果,寫成題材廣泛、適於學生程度的導論性教材。
對中小學的歷史教師而言,由於教學時數、學生知識、考試方向等等因素,鮮少可能鑽史料做研究,然後拿自己的獨獲創見來教。通常以教科書為主,再補充一些教師手冊提到的零碎資料,做做題目,就夠忙的了。可是我總覺得這樣的歷史教學很可惜,某些有趣的地方才剛要進入狀況就結束了,搔不到癢處啊。如果老師對某個章節特別有感,不妨暫且把考試和進度放一邊,向學生做專題演講,呈現史實和解釋的形成過程,展現一下何謂歷史思考,這樣教歷史有意思多了。此時廣而不深的教科書即顯不足;專題論文很分散,找起來費時費力;所以專書就重要了,只要老師能把專書消化、做好摘要,不難做好一次專題演講。
以台灣史日本時代為例,我會以王泰升老師的《台灣法律史概論》、《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》等書為本,深入講述六三體制和台灣議會請願運動。現在吳密察老師領銜翻譯的駒込武《殖民地帝國日本的文化統合》即將出版,頗引人興趣,或許也可以來讀讀整理一下講給學生聽。
2017年1月7日 星期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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