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21日 星期日

【刑事】K君抗議主席案

清按:練習寫了個東西,模仿得不太好,基本上未夠班,實在不值一哂!但還是留下記錄以待來日檢討,漏氣求進步。

——————以下為正文——————

【案例事實】

某年月日,T島執政黨舉行黨主席選舉,現任黨主席馬邦伯前往投票途中,青年K君趨前欲向馬邦伯抗議,遠遠地就被警察攔阻並抬離現場。警方逮捕K君後,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地檢署。承辦檢察官認為不該當刑法第185條,改適用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,命3萬元交保。

【簡評】

一、K君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

(一)K君行為不該當刑法第185條之客觀構成要件

1. 按刑法第185條第1項:「損壞或壅塞陸路、水路、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」

2. 本案K君完全不可能單憑一己之力損壞或壅塞道路、橋樑等公眾通行設施,也完全不可能單憑一己之力危害公眾通行安全,故不該當刑法第185條之客觀構成要件,警方適用法條明顯錯誤。

(二)K君行為不該當刑法第185條之主觀構成要件

K君主觀上欲向馬邦伯抗議,並無意損壞或壅塞道路、橋樑等公眾通行設施,亦無意危害公眾通行安全,不該當刑法第185條之主觀構成要件。

(三)小結:K君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。

(四)附:警方在想什麼?

事實上,警方本習以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對付抗議者,只是警方這次根本不認為K君有妨害公務,但又想整整抗議常客K君,於是恣意以刑法第185條為依據將K君移送地檢署。

二、K君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

(一)K君行為不該當刑法第135條之客觀構成要件

1. 按刑法第135條第1項:「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,施強暴脅迫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」

2. 本案警察為公務員,依上級命令維護人民團體(政黨)選舉活動之秩序,亦為執行職務,但K君行為是否該當「強暴脅迫」恐有疑問:K君欲向馬邦伯抗議而遭警方攔阻並抬離,過程中K君必有掙扎,此類掙扎動作可否認為係對警察施以「強暴脅迫」?

(1)肯定說:只要對警方施以強制力即屬之,蓋行為人已妨害公務矣。

(2)否定說:行為人對警方所施強制力須達令人不可抗拒或難以抗拒之程度,致警方執行公務之目的無法達成或難以達成,始構成所謂「強暴脅迫」。單純掙扎以求脫離警方之強制力,尚非強暴脅迫。

3. 管見以為應採否定說。蓋本案警方公務內容本包括驅離抗議者,遭驅離之抗議者雖有掙扎,惟未達不可抗拒或難以抗拒之程度,對於警方本次執行公務之目的「維護執政黨選舉活動秩序」毫無妨害可言,故不該當刑法第135條之客觀構成要件。

(二)K君行為不該當刑法第135條之主觀構成要件

K君主觀上欲向馬邦伯抗議,並無意以令人不可抗拒或難以抗拒之強制力妨害警方執行公務,不該當刑法第135條之主觀構成要件。

(三)小結:K君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罪。

(四)附:檢察官在想什麼?

檢察官不在抗議現場,亦非實施驅離抗議者之公務員,恐未及細索K君行為情狀是否真的侵害刑法第135條所欲保護之法益,卻僅從最表面的文字意義理解,以至認本案有刑法第135條之適用。

三、結論:K君無罪!

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

【打字】陳獨秀《小學識字教本‧自敘》

清按一:透過這篇文章,可以了解陳獨秀《小學識字教本》盡棄六書之說,大量使用甲文、金文等原始材料,更科學地整理中文字根、半字根及孳乳情形,重構中國文字知識,作為中文拼音化之前的過渡。竊以為,科學整理中國文字極有意義,拼音化則大可不必。參見:唐德剛,〈國語‧方言‧拉丁化〉,收入《胡適雜憶》(台北:遠流出版,2011121,二版)。龔鵬程,《國學入門‧文字》(台北:台灣學生書局,20076月)。

清按二:註明引用資料來源是現代學術基本規範,但此規範在民國初年尚不嚴謹。陳獨秀將《小學識字教本》定位為教師手冊,並非學術論文,為求簡省而未一一註明資料來源,似不足多病。只是,若當年能將引用資料另編一冊供研究者參考,無疑更加理想。而所謂「黃(生)、顧(炎)以來諸人之說」,泛指自明末歷有清一代至民初大約三百餘年的文字學研究成果。

——————以下為正文——————

陳獨秀《小學識字教本‧自敘》

昔之塾師課童,授徒而不釋義,盲誦如習符咒,學童苦之。今之學校誦書釋義矣,而識字仍如習符咒,且盲記漫無統紀之符咒至二三千字,其戕賊學童之腦力為何如耶!即中學初級生,猶以記字之繁難,累及學習國文,多耗日力,其他科目,咸受其損,此中小學習國文、識國字之法急待改良,不可一日緩矣。

本書取習用之字三千餘,綜以字根及半字根凡五百餘,是為一切字之基本形義,熟習此五百數十字,其餘三千字乃至數萬字,皆可迎刃而解,以一切字皆字根所結合而孳乳者也。上篇釋字根及半字根,下篇釋字根所孳乳之字,每字必釋其形與義,使受學者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,此不獨使學者感興趣、助記憶,且於科學思想之訓練植其基焉。不欲窮究事物之所以然,此吾國科學之所不昌也。

或以為文字訓詁之學,老師宿儒皓首治之猶難盡通,將何以教童蒙耶?余曰不然。中國文字訓詁之難通,乃由誤於漢儒未見古文,不知形義,妄為六書之謬說。許慎又易班固象形、象事、象意、象聲之說為指事、象形、形聲、會意,中國文字訓詁之學益入歧途。而又依經為義,經文幾經傳寫,往往乖譌,儒者乃從而穿鑿附會之,又或故為艱深,以欺淺學,使學者如入五里霧中。說文字之書籍愈多,而文字之形義愈晦,原本小學而變為專家之業,宜其用力久而難通也。漢律,學童十七以上,試諷籀(籀謂通其形義)書九千字,乃得為史,初無待於老師宿儒也。蓋以古之製字者,仰觀象於天,俯觀法於地,視為鳥獸之文與地之宜,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,此皆視而可見、察而可識者也。本非艱深難喻。今之教者依此口講而手繪之,習者如睹畫圖,雖下愚可曉,如撥雲霧而見青天也。作始者或不易,傳習者必不難,中國在拼音文字未行以前,識文字、善教育之道,捨此無他途。

本書解字頗採用黃(生)、顧(炎)以來諸人之說,而悉未稱其名,從簡略也。

2013年6月27日 星期四

【打字】陳獨秀〈我們斷然有救〉

清按一:陳獨秀,〈我們斷然有救〉,發表於193865《政論》旬刊第1卷第13期。幫這篇打字不為什麼,只是覺得革命家永不放棄、奮戰終身的精神很鼓舞人。彷彿體現了「老驥伏櫪,志在千里。烈士暮年,壯心不已。」(曹操《龜雖壽》)、「壯心未與年俱老,死去猶能作鬼雄。」(陸游《書憤‧其二》)

清按二:適之就是胡適,孟真就是傅斯年,仲甫先生就是陳獨秀。

清按三:鹿地亘(かじわたる),日本左派小說家,二次大戰時在中國組織「日本人民反戰同盟」,反對日本軍國主義。

清按四:文中還提到崛田少尉,我查了一下,據說侵華日軍有一崛田少尉於1938518在安徽向中華民國投誠。陳獨秀不苟同國民黨政府藉此宣傳軍威,這只是以中國法西斯取代日本法西斯。他認為堀田少尉並非投降,而是因為拒絕人類相殘,故在戰場上放下屠刀,不惜抗命以反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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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九月,我在南京出獄未久,在中英協會和適之、孟真晤談時,孟真向適之說:「我真佩服仲甫先生,我們比他年紀輕,還沒他精神旺,他現在還是樂觀。」他這樣說的緣故,是因為在那幾天以前,我們談論世界大勢時,孟真很頹喪的說:「我對於人類前途很悲觀,十月革命本是人類運命一大轉機,可是現在法西斯的黑暗勢力將要布滿全世界,而所謂紅色勢力變成了比黑暗勢力還要黑,造謠中傷,傾陷,慘殺,陰賊險狠,專橫武斷,一切不擇手段的陰謀暴行,都肆無忌憚的做了出來,我們人類恐怕到了最後的運命!」我說:「不然,從歷史上看來,人類究竟是有理性的高等動物,到了絕望時,每每自己會找到自救的道路,『山重水複疑無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』,此時各色黑暗的現象,只是人類進化大流中一個短時間的逆流,光明就在我們的前面,絲毫用不著悲觀。」他很嚴肅的向我說:「全人類已臨到了窒息的時候,還能夠自救嗎?」我說:「不然,即使全世界都陷入了黑暗,只要我們幾個人不向黑暗附和,屈服,投降,便能夠自信有撥雲霧而見青天的力量。譬如日本的黑暗勢力,橫行中國,壓迫蹂躪得我們幾乎窒息了,只要我們幾個人有自信力,不但可救中國人,日本人將來也要靠我們得救,不要震驚於他們那種有強權無公理的武裝力量!」當時孟真也頗以我的見解為然。

我現在還是想著。

請看!鹿地亘先生夫婦的言行,堀田少尉的覺悟,他們不是貪生怕死,而是一種信公理不信強權的表示,而是黑暗中放出一線曙光,這小小的一線曙光,在我們人類還能夠自救的保證上,比中國軍隊打敗日本軍隊,還要有價值。有些中國報上,很錯誤的竟有「堀田少尉向我軍投誠」這樣說法,簡直是把曙光變成了黑暗,恕我不能附和!

我們不要害怕各色黑暗勢力籠罩著全世界,在黑暗營壘中,遲早都會放出一線曙光,終於照耀大地,只要我們幾個人有自信力,不肯附和,屈服,投降於黑暗,不把光明當做黑暗,不把黑暗對付黑暗,全世界各色黑暗營壘中,都會有曙光放出來,我根據這些觀點,所以敢說「我們斷然有救」!

2013年6月15日 星期六

【札記】陳獨秀紅軍文章失落的兩段

任建樹主編,《陳獨秀著作選編》,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20109月。→簡稱「上海版」。

林致良、吳孟明、周履鏘編,《陳獨秀晚年著作選》,香港:天地圖書,201211月。→簡稱「天地版」。

上海版是目前蒐羅最廣的陳獨秀選集,「編輯說明」也標榜:「凡收入本書的作品都是全文,若因篇幅限制須刪節的(如《在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前後特委會議上發言(札記)》),則加以說明。」如果真是這樣,上海版就堪稱陳獨秀著作的權威版本了,可惜並非如此。

據林致良告知,陳獨秀攻擊中共紅軍的文章〈關於所謂「紅軍」問題〉(定稿於1930413;發表於193071《無產者》第2期),上海版便有刪節。此文篇幅不長,我比對兩個版本之後,發現上海版編者刪掉了兩個段落。個人相信上海版編者絕不情願做這種無聊的動作,而是出於政治考慮、幾經思量後的無奈決定,中國現今的言論自由狀況於此可見一斑。以下根據天地版補回:

一、上海版第4卷頁475第2段「現在中國工人運動的叛徒……」,上海版編者說此處「有十個字模糊難辨」。胡扯!那個「……」是「向忠發、李立三、周恩來等」(天地版頁51)。

二、上海版第4卷頁4844段「(四)朱毛的第四軍」幾乎整段略去,原本的內容為:「(四)朱毛的第四軍算是所有『紅軍』中最有農民和黨的基礎之部分;然而朱毛兩首領已由暗鬥而至明爭,毛澤東曾寫一信給朱德的部下,攻擊朱德利用私人的關係,造成自己的勢力,不受黨的支配,朱德也發表一封公開的信回答他,罵他沒有把黨對群眾團體的關係鬧清楚,紅軍本身也是個群眾團體,黨決不能直接對他下命令。黨的特派員召集會議來解決,雙方都加以指斥,議決呈請中央撤除他們的工作,然事實上辦不到。」(天地版頁63

第一點攻訐周恩來為中國工運叛徒,此係陳獨秀對周恩來的政治評價,是可受公評之事,如果你覺得這意見不好、不對,應該站出來和他辯論,說說他的意見哪裡不好、不對。捨此正道不為,卻假裝看不清楚是怎樣?豈非此地無銀三百兩?

第二點陳述毛澤東曾被黨訓斥的事實,此係有就有、無就無的事實問題,連這也刪掉實在沒意思。大概由於後來中共定調毛主席是「永遠正確的偉大領袖」,所以不容訓斥吧。可是既然毛主席永遠正確,那訓斥他的人不正是錯誤的嗎?奈何連這極好的反面教材也刪掉呢?

我們蕞爾台島都能容忍蔡衍明有文化、郝柏村護民主、民進黨不貪污、國民黨很清廉、核電廠好安全、白海豚會轉彎……之類瞎話了,沒想到在神州大陸編個書猶須顧忌再三,有悖大國風範啊!

2013年6月14日 星期五

【札記】捫蝨而談

陳獨秀1904年在蕪湖辦《安徽俗話報》,夙夜匪懈,連澡都懶得洗,滿身蝨子跳蚤也不自覺。十年後,1914年,陳獨秀在東京幫章士釗編輯《甲寅雜誌》,又是編到夜以繼日,連澡都懶得洗,一件汗衫無數蝨子。見任建樹,《陳獨秀大傳》(上海:上海人民出版社,1999年5月),頁61、97。

汪曾祺寫他在西南聯大的時候,金岳霖應沈從文之邀跟學生們談「小說和哲學」,談著談著忽然從脖子後邊捉出一隻跳蚤,「捏在手指裡看看,甚為得意。」(汪曾祺在〈沈從文先生在西南聯大〉、〈金岳霖先生〉二文都提過這故事)

中國文人對身上的蝨子跳蚤不僅不在意,甚至還頗為得意,自以為風雅,有其典故。《資治通鑑‧卷99》:「北海王猛,少好學,倜儻有大志,不屑細務,人皆輕之。猛悠然自得,隱居華陰。聞桓溫入關,披褐詣之,捫蝨而談當世之務,旁若無人。」(本傳見《晉書‧卷114》)

其實我覺得一點都不風雅,因為馬的現在我渾身發癢啊,髒死啦你們這些古人!

【札記】真煞風景!

看汪曾祺〈星斗其文,赤子其人〉,說沈從文八十歲那年回家鄉鳳凰,鄉親熱情款待,甚至為沈從文捉了一隻錦雞。沈從文很高興,還抱著拍了照。沒想到鄉親後來宰了這隻錦雞,做成料理請沈先生吃。沈從文於是跟張兆和說:「真煞風景!」

又說1947年時,詩人柯原的父親去世,柯原欠了一筆債,沈從文決定賣字幫他,便在《益世報》刊登啟事:沈從文要賣字,想買的請定出規格,錢直接寄給柯原。我的反應竟是:啟事本身應為要約引誘,沈從文承諾之後成立第三人利益契約,民法第269條……。真煞風景!

2013年6月8日 星期六

【札記】近日讀書

最近念民商法的過程中,順便看了以下這些書。

*張讓《一天零一天》、《我這樣的嫖書客》:原來張讓是台大法律畢業的,還曾在植根幫過忙。只是,看到「張讓」二字,總讓我想起東漢末年的大宦官、十常侍之首張讓,不知道她為什麼取這個筆名?

*Avrum Stroll《Did my Genes Make me Do it?》:純粹英美哲學論著,結論是:肯定自由意志、肯定靈魂不滅、否定上帝存在。

*柯裕棻《洪荒三疊》、黃麗群《背後歌》:大部分文章之前已讀過,再看依舊覺得好。

*凌性傑2008日記:凌老師居然對KMT抱有幻想,噗哧。

*亮軒2004日記:雖同為藍軍,馬老師比凌老師開明一點。又,藉此一窺馬世芳的婚禮,久未開嗓的楊祖珺老師那天還唱了歌。

*王鼎鈞《文學種籽》:深入淺出的寫作導引。

*唐德剛《毛澤東專政始末》:唐德剛講中國近代史向來宏觀微觀兼具,此書亦不例外。雖不見得同意他的歷史解釋、歷史評價,但無疑唐文可讀性極高,非一般令人打哈欠的史學論文可比。

*王小波雜文數篇:很有趣的人,可憐受過文革的苦。

*汪曾祺散文數篇:很有人情味,可憐受過反右和文革的苦。

*吳基民《煉獄:中國托派的苦難與奮鬥》:作者是中共黨史專家,基於人道與義憤而積極為中國托派平反。書末提到余秋雨鼓勵他把中國托派的故事寫出來,並為此書出版奔走,使我對余秋雨的印象頗為改觀。 XD

*最重要的莫過於重新讀起陳獨秀,振奮不已!例如:「我決計不顧忌偏左偏右,絕對力求偏頗,絕對厭棄中庸之道,絕對不說人云亦云豆腐白菜不痛不癢的話,我願意說極正確的話,也願意說極錯誤的話,絕對不願說不錯又不對的話。」(1937年11月21日,〈給陳其昌等的信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