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

【舊作】你為什麼沒自殺?——思索人生意義2

行文至此,更令人不解:「怎麼有意義、沒意義都是因為死亡呢?」

本文之1的第四段中,如果人不會死,那就不需要「人生意義」了,反正想怎樣都行。正是因為有死亡,我們不能夠想怎樣就怎樣。人不死,就能無限享樂,毫無煩惱(當然,這是想像);人會死,不能無限享樂,煩惱叢生。原來,人想追求的是一種恆常的愉悅(此係人對安頓人生的希冀)。死不死跟終極的人生意義沒必要有所干涉:人不死,不代表人就不會想去探求人生意義;人會死,也不必然代表人生有「意義」可以去探求。相互比較,會發覺人對人生抱有童話般的期待: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!至於人死不死則跟人生意義沒關係,我們別被自己對人生的期望騙了。

接著留意本文之1第五段的思考理路,一牽涉到「死」就讓人對「生」的作為感到意義上的茫然,這種想法反映了人求「回報」(或性質類似的「反應」)的心理。如果不求回報也不期待有所反應的話,我們便可以不去理會死亡,死亡不應再讓我們有意義上的迷惑——人會死的事實並不構成追求人生意義的弔詭或阻礙,人生意義的追索得著眼於生命本身和現實的大千世界。

說實在話,「人生意義」的困惑真正想問的是:人為什麼要活?為什麼有人?為什麼有這個世界?關於這些終極意義的問題,不同時代、不同地域的哲學家和宗教家們不斷地思考,在他們嘗試提出的種種說法中,都預設了「先驗主體」,構成了各種形上學、天道論或宗教教義的共通特色。但是,預設「先驗主體」,似乎有著「信仰」的意味——信了就有、不信則一切皆有待商榷。對我而言,預設先驗主體具有不可解釋性,理性上無法接受。然而,拆解了先驗主體的預設立場之後,將走向何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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