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蘇菲的世界》非常有趣,蘇菲和她的哲學老師艾伯特是席德的父親艾勃特少校寫出來的,席德和艾勃特少校則是喬斯坦(Jostein Gaarder)寫出來的。那麼,喬斯坦又是誰寫出來的呢?我,又是誰寫出來的?如果說,萬事萬物都是「上帝」這個「造物主」所造、所主宰,那我不會想問祂「您為什麼創造這一切?」我想問的是「您,又是誰造的?」
「人生意義」問題在此彰顯出奧秘性,試想:艾勃特少校為什麼要寫出蘇菲和艾伯特?喬斯坦為什麼要寫出《蘇菲的世界》?而也許人生真的有意義並且也可能被破解,但卻絕不能被確知,就像蘇菲雖然可以獲知她自己是少校筆下的人物,但只要少校筆一改,蘇菲就又是一無所知的了。因此,我以為,人生意義是「無意義」的意義——「人生意義」是人類思維無法超越的奧秘,就此點而言,「人生意義」對我們來說「沒有意義」。
然而,如果根本沒有所謂的「造物主」來「寫」出這一切,這個世界就可視為理所當然的自然存在,「人生意義」的追尋也就僅止於此——本然無意義。
思索「人生意義何在?」,結果得出「無意義」的結論。事實上,有個更恰當的問題該問:「什麼對我們才是有意義的?」——過著好的生活。就是這麼單純,「過好生活」讓人感到意義充實,「過好生活」道出了人類內心共同的想望。然而,對於何謂「好的」生活,每個人的想法形形色色、千差萬別,於是產生價值觀的殊異,「差異性」一詞真切地描繪了現實世界。與之相應,我們生活於「相對意義」中,世界的風貌複雜、多樣且相對,當中蘊含的可能性與活力超乎想像。
身為人,凡事總在尋覓意義之所在,不停地問:什麼(what)?如何(how)?為何(why)?為了什麼(for what)?這是人的驕傲抑或人的悲哀呢?我想,驕傲也好,悲哀也罷,更貼切的說法或許是:追尋「人生意義」到頭來只是人跟自己開的玩笑,追尋人生意義根本「沒有意義」。有的,只是「活著的理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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