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

【舊作】學佛札記2:五蘊八識

「五蘊」即「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」,後四者又合稱名,故五蘊亦稱「名色」。人能認識這個世界,乃是通過「五蘊=名色」來運作的。

「色」是物質因素,分為「四大」:地、水、火、風四物,對應堅、濕、煖、動四性,構成山河大地、房舍器物、和我人的身體等等。

「受、想、行、識」則是心理層面的分析。

「受」是領受,對外境而承受事物的一種心理作用。「想」是想像,約當於心理學上的意象功能。「行」是「遷流造作」之意,一顆雜亂妄心,念念生滅、遷流不停,待與外境接觸後,由「行」而造「業」,此業力就是支配我人生命的力量。

受想二蘊不造業,而行蘊則產生業果,諸繁業果儲藏入我人的阿賴耶識,遇緣則起現行。阿賴耶識即識中八識之最後、最根本的一識,五蘊當中的「識」內涵極其深邃,可獨立來談,佛學的唯識論亦由此開出。

「識」,乃是人體內在六根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」,接觸到外境六塵「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」,所產生的認識作用。

前五識較易瞭解,此略。第六識即為「意識」,功能著重於「了別」:了解、分別,約當心理學上「心理活動的統一狀態」。識蘊對想蘊來講是更深一層的了別與認識,但鄙意以為,欲達心裡活動的統一狀態亦須以意象功能(想像)為基礎,當然,色、受、行也是認識活動缺一不可的要素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識了知自己界限以內的東西,而意識則可與五識任何一識同時俱起,發生整體性的了別作用。意識能思,能了別色法;不只了別現在,也能了別過去與未來;不僅剎那能夠了別,還能相續不斷的了別;並且能造成業果。換言之,意識對內外之境,不分色法心法、有形無形、過去現在或未來,皆有了別、比知、推測的作用。

意識之後還有第七識「末那識」,末那識是「直覺的我」,執我地恆常審察、思慮量度,思量、執我可謂末那識的特色,約相當今日心理學的潛意識。但末那識仍未本源,最後還有第八識「阿賴耶識」,阿賴耶識意「集起之心」,又譯為「藏識」,一切業果造成的善惡種子通通藏於阿賴耶識,既「能藏」,又是「所藏」,更且「執藏」。阿賴耶識像是一個種子儲藏庫,藏著無數新舊染淨的萬法種子,當因緣促動時,庫中種子尋得和以前認識作用業力相符之處,即表現為「現行」:現在的行為,現行再被薰習又變成新種子儲入阿賴耶識庫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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